“其实味道还不错啦,取决於你爱不爱吃野味。所以我才问你,这是不是你点的...”
朱灵自己当然是吃过。正因为吃过,她才想问商洛是不是真的爱吃这个。
“熊肉是什么味道?”
朱灵想了想:“野猪肉你吃过吗?”
商洛摇了摇头。他平时没有吃野味的习惯。
“那还真不好给你比喻—一熊肉的味道和野猪肉,意外的相当类似。野猪肉有野味的风味,而熊肉的风味要更加浓郁。在风味之外,熊肉的口感很接近牛肉,只是在特定的部位非常细嫩。熊肉最大的特点就是味道大,如果你拿熊肉来涮锅子的话,隨便涮几片,整个锅子里就都是野味的味道了。”
“所以,这个还挺重口的?”
“相当重口...不过因为熊掌的副產品,所以金陵饭店一直都有做。”
野味也是金陵饭店的特色之一。从红烧马蹄鱉、红烧牛尾狸,到火炙鹿肉和风醃獐子肉,金陵饭店的野味是应有尽有。
尤其是这个季节,是野猪出没的时候,整个京城都会隨机刷新野猪。这些野猪在经过检疫之后,多半都会进餐馆。因而在这个季节吃野猪肉,也算是一种时令菜色。这个季节也是熊出没的时候,不过熊没那么好打,金陵饭店的熊肉是为了熊掌才採购来的。
毕竟,金陵饭店不会单独採购某一个部位,而是採购一整头熊的肉体。这也是老式饭店的规矩,从不挑挑拣拣。
所以除了熊掌之外,熊的其他部位也是要处理的。熊肉、熊肝之类,都各有用途。
其中就有一部分,给商洛点过来了。
“那就尝尝吧。来,今天是我输了,我给你布菜。”她拿起筷子,给商洛夹了一块熊肉。
商洛深吸了一口气。
【嚯!我都闻到了!这个味道真是...真是上头...拿走拿走,你別吃啊!
啊!你吃了,你不乾净了。】
“好像,还不错?”
“是不错啊。”朱灵回道,“这毕竟是金陵饭店的菜嘛,就算是熊肉也会做得很好吃的—当然,有些人可能就是吃不惯,和香菜一样。”
毕竟即使是也野味里面,熊肉的气味也是很大的。
但如果能够接受这种气味的话,熊肉其实非常適合红烧。因为这个季节的熊肉,就像饱满的柿子一样丰腴,肉里充满了脂肪。这些脂肪虽然就是“浓鬱气味”的来源,但只要红烧,並且烧透了,就会有入口即化的口感。
“再来一块?”朱灵又给他夹了一块。
“嗯!挺好吃的。”
“误,是懂行的。”朱灵也给自己夹了一块,“你算是,和我共享了一个爱好。”
“原来你喜欢吃野味?你不是在动物园工作吗?”
“我在动物园工作不代表我不喜欢吃野味啊。所谓丰容,就是要展现动物的天性。那最大的天性是什么呢?是弱肉强食。在我们这个时代,熊就是要被人类狩猎的。因为如果人类不去控制熊的数量,那熊就要开始控制人的数量了一一所以作为伟大的自然循环的一部分,吃这种顶级掠食者的肉,是符合自然循环的行为。人,就是要吃肉,而且要通过吃来控制顶级掠食者的数量。”
“原来是这样...那老虎肉呢?”
“那个还是算了...老虎肉不好吃。但是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下次可以来多吃点野猪肉?这个季节多吃点野猪,也算是给治安做贡献了。”
“好!”商洛忽然想到,“那不如下次相亲,我们就去抓个野猪来